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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WA代币如何避免被认定为非法发行证券?

一、法律定性:明确代币属性,规避证券监管红线

(一)香港“分类监管”框架

香港证监会将RWA代币划分为证券型代币非证券型代币,核心判定标准为是否构成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下的“集体投资计划”。

  • 证券型代币:若代币收益依赖于发行人或第三方努力(如资产收益权、债权凭证),或涉及股权、债权转让,则被认定为证券,需取得1号牌(证券交易)、7号牌(自动化交易服务)及VASP牌照,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  • 非证券型代币:以稳定币、实用型代币为代表,仅作为支付工具或功能凭证,不涉及资产收益分配,可适用发钞银行监管框架。

案例:朗新集团充电桩RWA项目通过“两链一桥”模式,将充电服务费、政府补贴、广告收入等收益权上链,但明确收益分配不依赖第三方努力,最终被认定为非证券型代币,成功在香港完成1亿元融资。

(二)美国豪威测试应用

美国SEC依据豪威测试四要素判定代币是否为证券:

  1. 资金投入:投资者是否以货币或其他对价参与;
  2. 共同企业:是否存在利润共享的集体机制;
  3. 他人努力:收益是否主要依赖发行人或第三方;
  4. 收益预期:投资者是否合理预期通过他人努力获得利润。

实操建议

  • 避免承诺固定收益或保本回报,强调代币功能属性;
  • 限制代币流通范围,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;
  • 通过智能合约将收益分配与资产运营脱钩,例如将租金收益转化为链上服务积分,而非直接分配现金。

二、合规路径:构建全链条监管合规体系

(一)牌照申请与持牌机构合作

  1. 香港市场
    • 证券型代币发行需通过香港证监会持牌VASP进行;
    • 非证券型代币需申请VATP牌照(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牌照),并满足2500万港元实缴资本、100%储备资产托管等要求。
  2. 美国市场
    • 需向SEC注册为证券发行;
    • 遵守各州“蓝天法”,部分州要求额外注册。

案例:Ondo Finance通过与黑石合作,将美国国债代币化(OUSG),并由香港持牌VASP提供交易服务,成功规避证券监管风险。

(二)资产隔离与SPV架构

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(SPV)实现资产与发行人的破产隔离,降低监管风险:

  • 不动产RWA:SPV持有房产产权,代币收益来源于租金分配,而非房产所有权转让;
  • 金融资产RWA:SPV持有债券或股票,代币仅代表收益权,不涉及本金交易。

法律文件:需准备SPV章程、资产托管协议、收益分配规则等文件,并经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。

三、技术实现:确保上链流程合法合规

(一)区块链平台选择

  1. 联盟链:适用于境内资产数据上链(如蚂蚁链、腾讯链),满足数据本地化存储要求;
  2. 公链:面向全球投资者发行代币(如以太坊、Polygon),需通过跨链桥(如蚂蚁链可信跨链桥)实现数据互通。

合规要点

  • 区块链平台需通过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认证;
  • 智能合约代码需经慢雾科技、CertiK等机构审计,避免漏洞被利用。

(二)智能合约设计

  1. 收益分配规则: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执行收益分配,减少人工干预;
  2. 权利映射:明确底层资产权利与链上代币权益的对应关系;
  3. 合规条款嵌入:将KYC/AML规则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写入合约,限制代币转让。

案例:Centrifuge通过ERC-3525标准代币,将中小企业贷款收益权碎片化,并设置6个月锁定期,成功通过德国BaFin监管审批。

四、信息披露:构建透明可信的投资者关系

(一)披露内容与标准

  1. 业务披露:说明底层资产类型、收益来源、运营模式;
  2. 风险揭示:包括技术风险、市场风险、监管风险;
  3. 财务信息:披露资产估值报告、审计报告、现金流预测。

实操建议

  • 参照美国Regulation S-K标准,制定结构化披露模板;
  • 通过区块链浏览器实时更新资产运营数据,增强透明度。

(二)投资者保护机制

  1. KYC/AML验证:要求投资者提交身份证、银行流水等资料,并通过第三方机构核实;
  2. 冷静期设置:允许投资者在认购后48小时内撤销交易;
  3. 争议解决:在合约中嵌入仲裁条款,明确纠纷解决方式。

案例:Maple Finance在代币发行中设置“投资者保护基金”,当底层贷款违约时,由基金补偿投资者损失,成功降低监管质疑。

五、跨境合规:应对多司法管辖区挑战

(一)中国内地监管要求

  1. 禁止代币发行融资:任何RWA项目涉及内地违规代币发行募资,均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;
  2. 外汇管理:跨境RWA融资需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,并履行ODI备案。

实操建议

  • 内地企业可通过香港子公司发行RWA,避免直接触碰内地监管红线;
  • 投资内地资产的RWA项目,需通过QFLP机制引入境外资金。

(二)欧盟MiCA法规应对

欧盟《加密资产市场法规》要求:

  1. 稳定币发行人:需持有欧盟牌照,并满足100%储备资产托管;
  2. 证券型代币:需发布招股说明书,并遵守《市场滥用法规》。

案例:Toucan Protocol通过与欧盟持牌机构合作,将碳信用额度代币化,并遵守MiCA信息披露规则,成功进入欧洲市场。

结论

RWA代币化作为连接传统金融与区块链的创新模式,其合规性已成为项目成败的关键。企业需从法律定性、牌照申请、技术实现、信息披露、跨境合规五大维度构建全链条合规体系,避免被认定为非法证券发行。随着香港《稳定币条例》、欧盟MiCA法规等监管框架的完善,RWA代币化将进入“合规驱动增长”的新阶段——唯有在创新与监管间找到平衡,方能实现“万亿级实体资产流动性新生”的愿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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