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智能合约的法律属性:代码即法律,还是法律即代码?
智能合约的本质是“以代码形式存在的自动化协议”,其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无第三方干预的履约。然而,其法律属性始终存在争议,核心分歧在于:智能合约是否具备独立法律人格,抑或仅为传统合同的“技术载体”?
(一)合同属性论:形式与实质的双重契合
支持者认为,智能合约符合传统合同的构成要件:
- 意思表示一致:智能合约的代码逻辑体现了缔约双方对权利义务的约定。例如,在RWA代币化场景中,发行方与投资者通过代码约定资产权益分配规则,符合民法典中“要约-承诺”的合同成立要件。
- 法律约束力:智能合约的执行结果(如资产转移、收益分配)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是代码符合法律规范。美国《统一电子交易法》及中国《民法典》均承认电子合同的效力,智能合约作为电子合同的升级形态,其法律效力已被部分司法实践认可。
- 救济可能性:当智能合约因代码错误导致损失时,受害方可依据合同法要求缔约方承担违约责任。例如,2023年新加坡国际商事法院审理的Quoine案中,法院认定因代码漏洞导致的交易异常属于合同瑕疵,判决平台方赔偿投资者损失。
(二)非合同属性论:技术自治的边界挑战
反对者则强调智能合约的“去法律化”特征:
- 意思表示的虚拟化:智能合约的代码逻辑可能偏离缔约方的真实意图。例如,AI生成的合同条款若存在法条引用错误(如虚构《欧盟反垄断法》第28条),虽形式合法但实质违法,此时代码能否代表“真实意思表示”存疑。
- 责任主体的模糊性:当智能合约因黑客攻击或代码漏洞导致损失时,责任应归属于开发者、用户还是平台?2016年The DAO事件中,黑客利用重入漏洞盗取360万ETH,暴露了智能合约“不可逆执行”与“责任追溯”的矛盾。
- 法律适用的滞后性:现有法律体系难以完全适配智能合约的自动化特性。例如,中国《民法典》要求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,但智能合约的代码升级可能通过“代理模式”(Proxy Pattern)实现单方面修改,这与传统法律原则冲突。
二、RWA纠纷的典型场景:代码漏洞与法律合规的双重风险
RWA(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)通过智能合约将不动产、债券、艺术品等资产上链,其纠纷场景具有高度复杂性,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:
(一)技术漏洞引发的执行偏差
- 逻辑错误:供应链金融合约中,若代码未正确处理应收账款的动态贴现率计算,可能导致投资者收益分配错误。RealT平台曾因租金收益分配算法缺陷,引发投资者集体诉讼。
- 数据不一致:链下资产状态(如房产产权)与链上代码记录的脱节,可能导致“双花问题”(同一资产被多次质押)。2024年香港金融管理局的Ensemble项目中,某绿色能源资产代币化案例因物联网传感器数据延迟,差点引发链上链下资产状态不一致的风险。
- 安全攻击:跨链桥漏洞已成为黑客攻击的重灾区。2022年Ronin桥损失6.25亿美元事件中,攻击者通过伪造签名盗取代币,暴露了智能合约在跨链场景中的安全短板。
(二)法律合规性的冲突
- 监管套利风险:RWA项目可能通过智能合约规避传统金融监管。例如,境内实体资产通过境外平台发行代币融资,可能违反中国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中“禁止非法公开融资”的规定。
- 投资者保护缺失:智能合约的自动化执行可能削弱投资者救济权。若代币化基金的智能合约未嵌入“冷静期”条款,投资者在误操作后可能无法撤销交易。
- 跨境法律适用冲突:RWA资产涉及多国法律时,智能合约的代码逻辑可能无法兼顾所有司法管辖区的要求。例如,欧盟MiCA法案要求稳定币发行方储备资产类型变更时,合约需在48小时内完成升级,而美国SEC监管框架可能对此有不同规定。
(三)商业意图的误解风险
- 条款模糊性:AI生成的合同条款可能因语义歧义引发纠纷。例如,某股权代持协议中,AI按模板生成“代持人需配合办理变更登记”,但未明确代持目的(规避股东资格限制或遗产规划),导致条款与真实需求错位。
- 商业逻辑的代码化困难:复杂金融产品的风险对冲机制难以通过代码完全实现。例如,农业资产上链项目中,AI预测收成价值的模型可能因气候数据误差导致质押率计算失误,进而引发违约纠纷。
三、司法与代码的冲突与协同:纠纷解决路径的多元化探索
面对RWA纠纷,单纯依赖法官或代码仲裁均存在局限性,需构建“技术-法律”双轨制解决方案。
(一)司法介入的必要性:法律权威的不可替代性
- 最终裁决权:当智能合约的执行结果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(如反洗钱法规)时,司法机关有权宣告代码执行无效。例如,美国某州法院在2025年判决中明确:“律师的签名代表着对真相的承诺,这份承诺绝不能外包给算法。”
- 责任认定:司法体系可通过证据规则(如代码审计报告、开发文档)认定缔约方的主观过错。在The DAO事件中,法院虽未直接干预代码回滚,但通过判决明确了开发者对代码安全性的注意义务。
- 公共政策维护:司法机关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干预智能合约执行。例如,当RWA项目涉及非法集资时,法院可冻结链上资产并追究刑事责任。
(二)代码仲裁的局限性:技术中立的双重困境
- 黑箱化风险:AI驱动的智能合约可能因模型黑箱化导致决策不可追溯。2023年Curve池遭攻击事件中,AI参数设置失误导致清算逻辑错误,但开发者无法解释具体原因。
- 更新滞后性:形式化验证工具(如Certora)虽可排除代码漏洞,但无法应对法律规范的动态变化。例如,欧盟MiCA法案实施后,部分RWA智能合约需紧急升级以符合新规,而代码审计可能无法及时完成。
- 跨境执行障碍:智能合约的自动执行依赖链上数据,但跨境纠纷可能涉及链下证据(如境内资产产权证明)。此时,代码仲裁无法独立完成事实认定。
(三)双轨制解决方案:技术辅助与法律规制的融合
- 事前合规嵌入:在智能合约设计阶段嵌入法律规则引擎。例如,MakerDAO的RWA模块通过集成Trulioo的KYC系统,仅允许通过验证的地址参与美国国债代币交易,从源头降低合规风险。
- 事中技术辅助:利用零知识证明(ZKP)技术平衡隐私与合规。PAXG(每枚代币对应1金衡盎司黄金)的方案中,ZKP允许投资者证明资金合法性而不暴露身份,同时满足反洗钱监管要求。
- 事后司法衔接:建立智能合约争议的“快速仲裁通道”。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司法区块链实践表明,通过将链上交易数据与链下证据(如合同文本、开发文档)结合,可高效认定纠纷事实。例如,在某租赁纠纷中,法院依据司法链存证的租金支付记录,判决承租人支付违约金,同时责令开发者修复代码漏洞。
结论
智能合约的“法律人格”争议,本质是技术自治与法律权威的博弈。在RWA纠纷中,完全依赖代码仲裁可能导致“技术霸权”,而完全排斥技术工具则可能削弱数字经济效率。未来的解决方案应聚焦于三点:
- 法律规制的前置化:通过立法明确智能合约的法律地位,规定其必须嵌入合规引擎和争议解决接口;
- 技术工具的司法化:推动形式化验证、零知识证明等技术成为司法证据认定标准;
- 双轨机制的常态化:构建“技术自动执行+司法最终裁决”的协同框架,确保RWA交易既高效又合规。
唯有如此,方能在区块链时代实现“代码信任”与“法律信任”的共生共荣。